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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塞尔协议新规将如何影响黄金?一文读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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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少评论员预测,《巴塞尔协议III》银行监管规定将会导致黄金飞涨,是否真的会这样?

  在Gold Standard Institute USA的创始人Keith Weiner看来,与其“拭目以待”,研究这种主张的论点、银行如何运作以及监管机构真正的看法更有乐趣。

  银行资产负债表

  银行借钱为其放贷提供资金,通过支付比其放贷收取的费用更低的利息来赚钱。简单地说,银行发行债务为其资产融资。

  长期债券支付的利息通常比短期债券高。这使得银行有强烈的动机利用短债为长期资产融资。融资成本更低,资产利息更高。但这也带来了风险。

  来看一个极端的例子:用活期存款为30年期抵押贷款提供资金。根据联邦存款保险公司(FDIC)的数据,撰写本文时,全美支票账户平均利率为0.06%。圣路易斯联储的数据显示,30年期抵押贷款利率为4.28%。银行可以用支票账户存款为30年期抵押贷款提供资金,从而获得4.22%的利息(扣除费用)。这是笔不错的生意。但是有个问题。

  存款人可以通过支票取款!

  这种微小的举动暗示了银行面临的风险。问题不在于银行是否具备按传统标准衡量的偿付能力。公认的偿付能力定义是资产规模>负债规模。或者,也许是收入>支出。但这不是问题所在。

  拥有支票存款负债和30年期抵押贷款资产的银行不是没有偿付能力。问题在于二者的到期时间不相称。要记住,负债是资金的来源。

  举例来说,你向彼得借钱,然后再把钱借给保罗。保罗向你支付5%的利息,而你向彼得支付2%的利息。如果彼得想取回他的钱,而你与保罗的合同上说他可以用30年的时间来还钱,到时你就左右为难了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银行首先要做的就是设法出售抵押贷款。抵押贷款是有市场的,如果银行能以全价出售抵押贷款,那么问题就解决了。它可以把钱支付给存款人。

  然而,假如所有银行都参与到这种极端的期限转换中去,势必会发生两件事。一是该计划将会失败;二是当该计划破产时,抵押贷款市场将不会有需求。

  银行将面临两种境地,要么无法出售抵押贷款,要么被迫接受能找到的任何出价从而承担巨大损失。这不仅会导致一家银行挤兑,甚至还可能引发金融危机。

  监管机构眼中的风险

  存在两方面问题:一种风险是负债可能随时被撤回,还有一种风险是资产也许只能在亏损时被出售。

  银行的负债总额代表其资本。银行有几种不同类型的资金可以使用。存在着从股本到活期存款的一系列风险。

  由于银行的所有者无权要求银行回购股票,银行股本是最安全的资本。但缺点在于它非常昂贵。没有一家银行可以通过出售股票来放贷。银行希望谨慎使用股本。

  活期存款则便宜得多(在美国基本上不存在费用)。但如上所述,缺点是活期存款可以随时提取。

  在股本和活期存款之间还有其他负债,例如长期债券。银行可以出售10年期债券。其成本远高于活期存款,但低于股本。也可以是定期存款,比如5年期定期存单。

  资产方面也存在从短期国库券到长期抵押贷款的一系列风险。银行可能只会购买短期票据。这种做法安全,但无利可图,因为短期票据利息通常不高。或者,银行可以购买长期债券,但就像之前所说,风险在于,如果银行需要出售长期债券,将遭受巨大损失。

  如果银行是严格意义上的私营企业,他们会找到安全运营的方法。股东承担损失的第一风险,因此所有者有充分的动机谨慎管理风险。事实上,从历史上看,当他们有自由这么做的时候,他们的确就这样做了。

  但是,今非昔比。

  道德风险制度普遍存在。有存款保险、货币政策、最后贷款人,当然还有救助。净效应是将损失社会化,这给银行所有者提供了完全不同的动机。道德风险鼓励银行承担尽可能多的风险,因为收益是他们的。

  为了弥补这种不正当的激励,人们制定了银行业监管政策。

  监管政策

  银行业监管机构对资产负债表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。对负债——这里称之为“资本”——分级。监管机构的资本目标是估算银行在面临压力时有多少资本可以依靠。也就是说,有多少资金不会或不能被处于自身压力或恐慌中的投资者取回。

  对于这些资产,监管设定了风险权重。监管机构希望评估每项资产可能的清算价值,不是在正常时期,而是在市场面临压力的时候。其中包括资产(例如债券)发行者违约的风险,以及标的抵押品或工具本身价值面临的风险。

  这一理念的本质体现在净稳定融资比率的概念上。该比率计算的是资金规模(负债)相对于每项资产融资所需要的资金。股本与长期债券被认为非常稳定。活期存款和银行间隔夜贷款则不然。短期国库券被认为不需要稳定的融资,因为它们总能被清算或很快到期。抵押贷款需要较高稳定融资比。

  想象一样,如果银行被两面夹击——一方面银行债权人要求拿回资金,另一方面银行难以通过出售资产来还债——那会是正确的做法。

  评论人士一直声称,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规定,黄金将很快成为“一级资产”。银行的资本,也就是负债,为其资产组合提供资金。这并不适合黄金。

  巴塞尔协议III下的黄金

  黄金是一种资产。根据新规,黄金的必需稳定融资为85%,与股票相当。换言之,监管机构认为持有黄金是有风险的,因此他们希望确保银行主要使用无法提取的负债作为资金来源。负担昂贵。

  黄金界不应为此欢呼。黄金不像股票存在风险。黄金没有违约风险,其价格风险也不那么高。事实上,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纳入小部分黄金,就可以作为对冲。

  世界黄金协会(WGC)认为,黄金应该包含在“高流动性资产”的定义中,并且不应根据净稳定融资比率要求长期提供资金。

  如果黄金资产由黄金负债提供资金,那么黄金资产的风险权重与现金相同,为零。黄金负债即做空期货空头头寸、黄金掉期等等,这也是黄金评论员最讨厌的。

  换句话说,这正是套利交易。银行可以持有实物并卖出期货,以赚取小额差价。在这种情况下,银行不需要为黄金储备额外的资金,因为黄金价格的市场风险得到了对冲。用现在的话说,关于实物黄金优先于纸黄金的论断是毫无意义的。

(文章来源:黄金头条)

本文标题:巴塞尔协议新规将如何影响黄金?一文读懂 - 黄金新闻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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